手寫遺囑不公證有效嗎?/ 遺囑撰擬,公證遺囑,台北遺囑撰擬,台北公證遺囑

這是一個非常常見也非常重要的法律問題,答案是——
✅ 有效!只要符合法定格式,手寫遺囑不需公證也具有法律效力。
📜 根據《民法》第1189條,自書遺囑(即手寫遺囑)需具備以下五個要件:
全文親自書寫(不能用電腦打、他人代寫)
親自簽名(全名,最好與身分證一致)
註明年、月、日(要完整,不能只有年份)
內容明確(指定遺產分配方式、受益人、標的等)
無其他違反公序良俗或法律強制規定的內容
📌 實務補充建議:
避免模糊用語:例如「把錢留給小孩」→ 建議寫明「留給長子張三全部台新帳戶內存款」。
最好附身分證影本、指紋(不是必要,但有助於避免爭議)。
建議交由第三人保管或寄存在律師、公證處或法院。
⚠️ 常見失敗原因(遺囑無效):
用打字機或電腦打字 → 失去「自書」要件
忘了簽名或日期 → 法院會認定無效
用語不清楚 → 繼承人容易產生爭議
被懷疑受脅迫或無意識(如精神狀況不穩) → 可能被推翻
✍️ 小結:
手寫遺囑在台灣是合法有效的,但必須完全依照法定格式書寫,否則可能在繼承人之間造成爭議或被法院認定無效。若有較大金額財產或分配較特殊,還是建議找律師協助或考慮做公證遺囑來提高安全性與公信力。